Daisy’s Digital Anthology

一個小女子,想想,停停,寫寫

Archive for the ‘博民網事’ Category

(此篇文章題目起得「九唔搭八」,但我實在想不到怎樣寫才會更好,請見諒)

今天蘋果店由「Tim Cook開庫mode」(即是「失驚無神」開放Apple Store數小時以供購買iPhone 4S),變成「預訂mode」,引來各方網站廣為報導:

winandmac.com – 有香港身份證才可買:香港蘋果終於有新方法防內地炒家

New MobileLife – 買 iPhone 4S 不用再搶!有香港身分證就可以 “抽獎” !

inews.hk – 蘋果香港推出 iPhone 4S 申請預訂服務,形同抽獎

unwire – [免搶閘] 香港 Apple Store 專人幫你 iPhone 預訂

囧科技 – Apple 推出最新 iReserve – iPhone 4S 預訂系統!

原本這是件好事,然而就有關「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安排似乎不夠恰當。由於條例又長又臭似是纏腳布,我又不是讀法律的,故不贅,只想就蘋果的預訂網站講講我看到(亦即是不一定於法律上最合理,只是我個人看見業界已沿用多年的一貫做法,如有錯漏敬請指正)的問題。

蘋果店問題大

apple.png

1. 以「Reserve and Pick Up」為題對收集資料的目的跟本解釋不夠,如果不是有以上數個網站解釋此頁面的用途,你會覺得「Reserve and Pick Up」是指 a. 一定會即時買到電話;b. 不知何日才買到電話;c. 還是另有解釋?可惜的是如果你不填寫資料的話,你永遠不會看到成功提交後的解釋頁面,其實這經已似是犯了「保障資料原則:第1原則-收集資料的目的及方式」。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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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iniWeb侵犯版權 錯得離譜

    「好漢就怕病來磨」,近日身體仍然違和,再者工作繁忙實在完全沒有時間寫blog。然而面對大事大非,小小力量還是要拿出來,為的是控訴MiniWeb(我不會給他們PageView便宜了他們,請自行到Google尋找)這個在iPhone和Android平台都分別推出了App的所謂「最快最方便的一站式網絡資訊閱讀平台」,說穿了,還不是內容侵權還死不認帳的把戲。

    一切由blogger開始

    早在月初已有好幾位blogger不約而同說有個iPhone App把他們的blog「放了上去」,由於我沒有iPhone也未有想過可以下載Android版本,只當大家閒話家常不以為然,還以為MiniWeb是一個類似Google Reader的新科技,讓用戶自行訂閱心儀的blog,卻沒有想過原來「放了上去」是完全沒有詢問過並取得他們同意的意思。

    傳媒報導 「倒自己米」

    直到今日《蘋果日報》出了一篇報導:「手機新軟件勁慳數據量 科大碩士研製 一隻拇指可操作」看見MiniWeb有Android版本正好讓我安裝在Galaxy Note上,於是下載嘗試一下,怎知不看猶自可,一看不得了!這個MiniWeb以標榜「減省九成流動數據用量」為名,卻將報紙、網站、討論區、Twitter、微博等內容分門別類提供予App的使用者訂閱,而且非常肯定MiniWeb沒有取得相關傳媒機構的同意,原因是當年Wisers慧科訊業的剪報服務要一統江山絕對不是一揮而就,一年半年可成的事,MiniWeb又憑什麼如此快速可以全取各傳媒的內容而一分一亳不用付出?《蘋果日報》手機App的團隊看到自己同事的報導,不知過有什麼感受?不過犯錯的不止《蘋果日報》一家傳媒,《文匯報》、《頭條日報》、《經濟日報》同樣有份,為什麼記者們對版權會如此不上心?不向自己的公司求證就輕易報導?

    知錯不改 死不認錯

    當然你可以說為什麼我這麼武斷,肯定MiniWeb沒有取得版權?始終在傳統傳媒工作過,運作模式與操作手法也知道清楚,所以我可以肯定他們沒有取得相關權利。再加上其後我亦分別詢問過幾位blogger,再三確認「不問自取」這個事實,於是在我的Facebook戶口貼了《蘋果日報》的新聞連結說MiniWeb如何過份。怎知道一石激起千重浪,除了引來blogger關注議題,MiniWeb創辦人的朋友也來參一腳,到最後MiniWeb創辦人更直接與blogger及網友對話,然而他沒有回答侵權問題之餘更意圖透過私訊希望平息事件。可是錯的就是錯,我當然沒有被他唬爛的手法收買,再者他亦未能回答網友的問題,到最後更加選擇離開對話,可能他以為不再回答,然後回去刪除不法內容就可以讓事件不了了知。

    侵權是錯?錯了什麼?

    首先不談深入內容,單看由MiniWeb擷取這四張圖片經已稱得上「千奇百趣」:

    1. 生果日報?《蘋果日報》的記者是否要被打八十大板?
    2012-01-16 23.28.01

    2. QMAG免費雜誌是出了名的侵權內容,放在MiniWeb內是什麼意思?
    2012-01-16 23.27.21

    3. 明星微博,YouPorn@Twitter的18禁超越4級內容可以出現在Hebe上面?我真正感到心痛
    2012-01-16 23.26.20

    4. 不計其數的漫畫與圖書連結,有問過版權持有人嗎?
    SC20120116-143724

    5. 由網友提供的MiniWeb公司簡介(直至行文期間由於有人作賊心虛,相關內容經已被刪除),他們的九把刀系列有問過九把刀先生取得權利的嗎?
    %E8%9E%A2%E5%B9%95%E5%BF%AB%E7%85%A7+2012-01-16+%E4%B8%8B%E5%8D%8805.48.09(1)

    由於現時情況經已涉及不止於傅媒、blogger、政府網站及各商業機構被侵權,縱使該Facebook討論連結已被設為「Public」而所有人都應該能夠看到,但為了公眾利益及知情權,我亦已把各人的對話足本擷取儲存成圖片方便有興趣參看的人士查閱。165項對話確實難以閱讀,為此我綜合了各人指出MiniWeb的錯處並輯錄成以下精點:

    FireShot Screen Capture #001 - '個問題係,如果自己加feed咪當你係Go___' - www_facebook_com_daisymarisfung_posts_175599509206159.png

    • 踩著人家的版權過河是非常不道德的事。在討論區轉貼新聞某程度上是不對的,然而傳媒機構默許網友自行轉貼有利散播基於不是商業用途也說得過。可是偷取別人的內容製作程式,著實不敢筍同。
    • MiniWeb並沒有詢問blogger取得他們的同意才把內容放上MiniWeb程式供人查閱,亦肯定沒有遵守《共享創意 Creative Commons》的原則。
    • Blogger們千萬不要因為被放在MiniWeb的頻道內而感到光榮,要知道MiniWeb除了未能播放短片需要用家回到原始網站參看以外,其他內容包括圖片及文字都被MiniWeb完全擷取,換而言之,原本應有的Pageview會被MiniWeb侵吞。再者,MiniWeb為付費程式,正是給人賣了還要幫別人數錢。
    • 不要將MiniWeb類比為Flipboard意圖蒙混過關,Flipboard的商業模式是要內容供應商主動申請才會放上去的。
    • 有尊重版權的話,又何以會將無版權的「九把刀」、「火影忍者」漫畫等放在App的介紹頁內?MiniWeb需解答「九把刀」、「幾米」、「火影忍者」及「海賊王」等的版權問題。九把刀的書曾被人盜版放上App Store賣,這是偷;現在MiniWeb將放了盜版九把刀内容的網站連結到MiniWeb内,這也是偷。重點是他們根本不應為版權是個問題,否則又怎會放「九把刀」作推介?
    • 九把力、Yahoo!、Blogger都是相同的:沒有他們的同意,MiniWeb跟本不可以取用他們的內容。
    • MiniWeb聲稱他們的頻道內容是由用家提供的,可是在他們的iPhone或Android App都找不到用家可以自行提供內容的功能,而且該項功能在他們的App或網站內也沒有被提及。
    • 就算MiniWeb是家StartUp,也不代表他們可以做賊。
    • 完全不明白為什麼香港科技大學可以容許這些侵權的程式在報紙上作主打。
    • 不要談技術,不要用技術去合法化地蓋過侵權的事實。這根本就不是技術的問題,不要在轉移視線。偷换概念是行不通的。

    至於MiniWeb創辦人與網友就技術的激辯,為免不清楚技術問題而有錯漏就不作點列,但總的而言對方都是試圖以技術來蓋過自己沒有取得許可就隨意取用別人網站內容的事實。

    今日侵權不行動 他朝君體也相同

    看到這兒你可能會說,又不是你自己的blog被侵權,干卿底事?那麼我會問雙非孕婦來港產子又為什麼要擔心?有許多事情如果今日不爭這地,他朝出事的可就能是自己。如果你認同MiniWeb侵犯版權這個事實的話,我希望你能:

    1. 幫忙將此文章及Facebook訊息傳送予有關機構,包括科技大學、政府機構、報館、被侵權的blogger及所有於MiniWeb事件中有可能被侵權的公司或個人。

    2. 歡迎全面轉貼此文章到你的Blog、Facebook、Twitter、Weibo及其他Social Media工具以作廣傳。

    3. 假如你是版權持有人,請你作出相應的行動,要求MiniWeb取消擷取,及刪除所有已保留於其伺服器的內容,甚或是採取相應的法律行動,例如要求分享該程式所得的收益,以補償你的損失。

    4. 基於MiniWeb大部份內容為侵權內容,假如你有付費於3HK使用MiniWeb,你有權要求退款。

    5. 假如你有保留任何MiniWeb的實體或網站宣傳單張和截圖,請繼續保留以便提供予有需要人士進行控訴。

    6. 誠邀香港的StartUp社群代表就此事進行發言、商討及公開評論以正歪風。

    如有任何問題或意見,請於 1. 此文章底下、2. 原Facebook討論連結、3. Daisy’s Digital Anthology Facebook Page內留言。所有交待請公開處理,本人一概不會接受任何「私了」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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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而我真的不知道你是誰

    老實和認真地(我一向都是)說,我不下數次在自己的Facebook Status和Google Plus表達對某家標榜自己為Blogger而生的廣告公司的責疑;亦很現實地說,多一個朋友好過多一個敵人,我犯不著和別人結下樑子,然而我仍然要寫下這篇,因為我對於他們的生意手法及對香港Blogger缺少了解的程度著實驚訝,我不知道他們如何拿下其他國家的市場,只是在香港,可能沒那麼容易。

    而你確實不知道,誰是Blogger

    聲稱自己明白Blogger,了解Blogger,但連誰人是Blogger也不知道,竟斗膽去黎堅惠及其他專欄作家的Facebook Page留言叫她加入Blogger網絡,且不論文中有錯字及用詞鬼鼠(「事間緊迫」、「事情複雜未能於此簡述」),我並不認為這是理解香港市場的表現。

    騎劫Blog Day

    Blog Day原則是要Blogger完成文章後Trackback Blog Day的網站,及由Blogger通知在自己的文章上有份被提及的其他Blogger以廣結善緣(這是重點)。但該公司竟然可以叫Blogger們在他們自己的公司網站留言,著實是吾不欲觀之。

    廉價廣告諗縮數

    借用某Blogger的說法:「《綠Lin俠》啲飛我有成叠都無人肯睇啦!」活動確是無分貴賤,不過有沒有心是人所共見的,與期拿20張「啊邊個唔知打俾邊個邊個」都可以拿到的、「不設畫位」的戲票去搞活動,倒不辦一些真正有heart的活動。

    另外拿Gadget去吸引人寫文章介紹該公司亦是縮骨的做法,以一部iPad 2 16GB $3,888為例就可以吸引約30個或以上的blogger加入他們的網絡及撰寫文章介紹其公司(換轉來說在Google鍵入該公司的名稱為Keyword就很容易就看到誰是只寫兩句就轉貼官方內容的貪心人,不是很好嗎?方便了其他Agency做blogger elimination),除開每一篇都只是$129.60,這條確實是舉世無雙的絕橋(Blogger質素為何下文再討論),因為blog文章有長尾效應、Backlink更有利SEO,助長了該公司的Google Ranking,用一個超廉宜價錢就可搞定所有事情,Blogger們簡直給人賣了還要幫人數錢。

    有多少錢?錢在何方?

    好像現時為止都未有Blogger收到支票,要不是該公司沒有拿到客戶,沒有貨賣(好像就是了,現在看到他們都只是燒一些自己公司的宣傳廣告,或介紹旗下網絡Blogger的Blog等),就是因為食水太深,跟本不夠錢分給Blogger們。我無意貶底其他國家的幣值,但該公司給其他國家Blogger的支票換轉為港幣通常都只是百多元,最多亦都是幾百元之譜,還要待上很久才有。最慘是廣告的設計娘到不行(看過他們旗下網絡Blogger的介紹廣告及參考其他國家的狀況而作出的結論,可能香港的「真實廣告客戶」【如有的話】會好些吧),如此不吸引,為何要參與?

    Blogger質素何在?

    有奶便是娘、有Blog便可參加抽獎,造就了不少人「一夜之間變成Blogger」,可惜現在的情況絕對是劣幣驅逐良幣。以業界不成文的「1st tier、2nd tier與褸羅級」為基準(這其中故事足以另外再寫一篇,姑且在這兒以這些名詞稱呼之,並非故意對任何人不敬或看扁,只是用人氣計算,確是如此畫分),已參與該公司網絡的1st tier與2nd tier bloggers幾近廖廖可數,所以他們唯有如「畜牧業」(這亦是圍內慣用的說法,基本意指濫做,但亦當然不止一個解釋)般喪找Blogger。

    現在的問題是:

    不夠Blogger參與網絡 -> 不夠Impression賣不到客 -> 無錢 -> 搞低質素活動 + 縮數 = 只能招引褸羅

    是以近日竟然連Multi Level Marketing都出動了(還是那句,出手實在太低了),以這樣的方法,真的能吸引有質素的Blogger加入嗎?

    條款不清淅與誤交損友

    「根正苗紅」的香港網絡廣告商早已聯絡人氣Blogger購買「長生祿位」;Google及Blogger Ads亦是如此這般做法,畢竟明買明賣條款情淅著實並無不可。可是什麼叫做「額外利益」(Project? Event?),「額外利益」會如何被瓜分?我最討厭的是那些大條道理說網絡社群骨子裡卻利用社群去落實自己願望的野心家,可惜該公司落戶香港太遲亦誤交該等野心家損友,所以我暫時不會接受該公司Director的第二次Facebook交友要求,因為,我真的不知道你是誰。

    延伸閱讀:
    車窗望 – 是誰在殺 blog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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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香港十大互聯網業界里程碑」「香港港十大互聯網震撼事件」投票將於2月18日上午11時59分截止,還有幾日可投票。其實什麼投票遊戲獎品我覺得是次要,最重要的是這些與網民息息相關的大事件對香港互聯網造成什麼樣的影響。這麼近那麼遠,例如「警方處理藝人淫照案手法引起網民不滿」是早幾年前的事,還記得新年期間有許多親戚拜年時都談論著這事件,甚至將照片成為糖果以外更「另類」的過年手信;到現在「社交網站facebook稱在港有約360萬用戶」,如果在地鐵內看見有人用智能手機卻不上Facebook才是奇聞啊!作為香港網民的一份子投選最有感覺的互聯網大事件,作為重溫或是展望也好,請為自己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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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現在經已2010年12月31日晚上11時,剛做完腳底按摩輕鬆一下再回家吃過晚飯,未知這篇文章會否趕及於2010年最後一分鐘面世?有許多人都問我今年元旦會怎麼過而我的答案是自己一人渡過後大家都覺得不可思議,然而今年和往年不同的地方正正是我把更多時間留給自己,讓自己沉澱思緒再好好構築未來。

    desejo-lhes um santo 2011 - I wish you a saint 2011

    回顧2010年無論在工作、健康、實際生活和靈性生活都是處於表面不像改變了但內裡被搞動得翻天覆地的狀態:換老闆、換project、換症狀、換心態、換朋友狀態、換靈修科目,我算是真正「悶聲發大財」,發生了什麼也沒有多說,回想去年種種,真的不得不驚訝於自己原來經已走過這麼多路而不動聲色,不狂叫也不誇大。然而最重要的是所有轉變都是往好的方向去,對於上天的厚愛,我感恩至深。

    不過有些東西變了,有些東西不會變;例如出席每個blogger event也會寫文章述說感想而不只是microblog做個單純的訊息機器這點我一直堅持,而我也為自己是個serious blogger而自豪,縱使文章出街的時間會因為某些原因(例如不想太接近產品推出日期以避免個人意見文字也會被標籖為廣告雜志)而押後,但總括而言,我沒有笠水亦一直寫我所想,完全樂在其中。在此我要感謝各blogger朋友仔、品牌與公關的支持,才能讓「人其實天生奔放貪玩」的我在2010年試盡新奇事物,I’m lovin it!

    其次就是我天生直腸直肚的性格仍然會繼續點評blogger與公關界的怪狀,去年幸獲各方好友支持並引來不少迴響,相信新的一年大家仍然會見到我在Blog或Facebook上發表牢騷,到時敬請繼續讚好、指責或當頭捧喝絕對無任歡迎,因為我相信集思必有廣益。

    不過要說遺憾也不是沒有,就是香港網誌年會在2010年終究因為種種原因而辦不成。尤其當我在10月份到大馬參與BlogFest Asia 2010(到現時還未有時間整理見聞,該打!)更覺香港的活動有許多改善空間。但我想說的是,在我個人層面而言辦不成的心理原因大於實際操作:或者你可以想像當「死做爛做」後不是想獲得讚賞而是真心希望能推廣blogging及social media,卻被那「先輩」級人物撥冷水甚至搞局是何等傷心與不爽。在此我不想詳細描述內容以免搬弄八掛亦不希望回想那段情緒壞的日子,只是我今天能夠直接寫出來而不再去旁敲側擊證明我已康復。一路走來有很多朋友都知道發生過什麼事情卻愛莫能助我是理解的,我會說「有心」經已是很好,因為如果我相信新時代教導「任何關係包括破壞性的關係都是來成就自己的」,那麼我確實要多謝這位「先輩」的生命教導來讓我變得更豁達,更有力也更堅強,亦在此祝願她在新的一年事事順心,過著她的生活。

    對於2011年展望有某些其實經已在2010年暗中進行,包括買MBA去寫自己喜歡寫的東西、已重拾書本在年底上了第一課「貴到無倫」又要考試的學術課程、更決定在4-6月出國學一門在港很少有人知道的興趣課程(嗨,人家幾千萬學Tango也是同樣吧!)、如果再加上決定好好以「貴到無倫」的方法調理身體及應驗周居士的預言,那麼改變就會更大。雖然有許多blogger對某手機生產商頗有微言,可是我很喜歡他其中一個口號:「應變而變,順應而見」,只要認(該)變則變「好路數」就會在面前,而我絕對相信2011年縱有改變,只會變得更加好。

    我已做好擁抱未來的準備,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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