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漢就怕病來磨」,近日身體仍然違和,再者工作繁忙實在完全沒有時間寫blog。然而面對大事大非,小小力量還是要拿出來,為的是控訴MiniWeb(我不會給他們PageView便宜了他們,請自行到Google尋找)這個在iPhone和Android平台都分別推出了App的所謂「最快最方便的一站式網絡資訊閱讀平台」,說穿了,還不是內容侵權還死不認帳的把戲。
一切由blogger開始
早在月初已有好幾位blogger不約而同說有個iPhone App把他們的blog「放了上去」,由於我沒有iPhone也未有想過可以下載Android版本,只當大家閒話家常不以為然,還以為MiniWeb是一個類似Google Reader的新科技,讓用戶自行訂閱心儀的blog,卻沒有想過原來「放了上去」是完全沒有詢問過並取得他們同意的意思。
傳媒報導 「倒自己米」
直到今日《蘋果日報》出了一篇報導:「手機新軟件勁慳數據量 科大碩士研製 一隻拇指可操作」看見MiniWeb有Android版本正好讓我安裝在Galaxy Note上,於是下載嘗試一下,怎知不看猶自可,一看不得了!這個MiniWeb以標榜「減省九成流動數據用量」為名,卻將報紙、網站、討論區、Twitter、微博等內容分門別類提供予App的使用者訂閱,而且非常肯定MiniWeb沒有取得相關傳媒機構的同意,原因是當年Wisers慧科訊業的剪報服務要一統江山絕對不是一揮而就,一年半年可成的事,MiniWeb又憑什麼如此快速可以全取各傳媒的內容而一分一亳不用付出?《蘋果日報》手機App的團隊看到自己同事的報導,不知過有什麼感受?不過犯錯的不止《蘋果日報》一家傳媒,《文匯報》、《頭條日報》、《經濟日報》同樣有份,為什麼記者們對版權會如此不上心?不向自己的公司求證就輕易報導?
知錯不改 死不認錯
當然你可以說為什麼我這麼武斷,肯定MiniWeb沒有取得版權?始終在傳統傳媒工作過,運作模式與操作手法也知道清楚,所以我可以肯定他們沒有取得相關權利。再加上其後我亦分別詢問過幾位blogger,再三確認「不問自取」這個事實,於是在我的Facebook戶口貼了《蘋果日報》的新聞連結說MiniWeb如何過份。怎知道一石激起千重浪,除了引來blogger關注議題,MiniWeb創辦人的朋友也來參一腳,到最後MiniWeb創辦人更直接與blogger及網友對話,然而他沒有回答侵權問題之餘更意圖透過私訊希望平息事件。可是錯的就是錯,我當然沒有被他唬爛的手法收買,再者他亦未能回答網友的問題,到最後更加選擇離開對話,可能他以為不再回答,然後回去刪除不法內容就可以讓事件不了了知。
侵權是錯?錯了什麼?
首先不談深入內容,單看由MiniWeb擷取這四張圖片經已稱得上「千奇百趣」:
1. 生果日報?《蘋果日報》的記者是否要被打八十大板?
2. QMAG免費雜誌是出了名的侵權內容,放在MiniWeb內是什麼意思?
3. 明星微博,YouPorn@Twitter的18禁超越4級內容可以出現在Hebe上面?我真正感到心痛
4. 不計其數的漫畫與圖書連結,有問過版權持有人嗎?
5. 由網友提供的MiniWeb公司簡介(直至行文期間由於有人作賊心虛,相關內容經已被刪除),他們的九把刀系列有問過九把刀先生取得權利的嗎?
由於現時情況經已涉及不止於傅媒、blogger、政府網站及各商業機構被侵權,縱使該Facebook討論連結已被設為「Public」而所有人都應該能夠看到,但為了公眾利益及知情權,我亦已把各人的對話足本擷取儲存成圖片方便有興趣參看的人士查閱。165項對話確實難以閱讀,為此我綜合了各人指出MiniWeb的錯處並輯錄成以下精點:
- 踩著人家的版權過河是非常不道德的事。在討論區轉貼新聞某程度上是不對的,然而傳媒機構默許網友自行轉貼有利散播基於不是商業用途也說得過。可是偷取別人的內容製作程式,著實不敢筍同。
- MiniWeb並沒有詢問blogger取得他們的同意才把內容放上MiniWeb程式供人查閱,亦肯定沒有遵守《共享創意 Creative Commons》的原則。
- Blogger們千萬不要因為被放在MiniWeb的頻道內而感到光榮,要知道MiniWeb除了未能播放短片需要用家回到原始網站參看以外,其他內容包括圖片及文字都被MiniWeb完全擷取,換而言之,原本應有的Pageview會被MiniWeb侵吞。再者,MiniWeb為付費程式,正是給人賣了還要幫別人數錢。
- 不要將MiniWeb類比為Flipboard意圖蒙混過關,Flipboard的商業模式是要內容供應商主動申請才會放上去的。
- 有尊重版權的話,又何以會將無版權的「九把刀」、「火影忍者」漫畫等放在App的介紹頁內?MiniWeb需解答「九把刀」、「幾米」、「火影忍者」及「海賊王」等的版權問題。九把刀的書曾被人盜版放上App Store賣,這是偷;現在MiniWeb將放了盜版九把刀内容的網站連結到MiniWeb内,這也是偷。重點是他們根本不應為版權是個問題,否則又怎會放「九把刀」作推介?
- 九把力、Yahoo!、Blogger都是相同的:沒有他們的同意,MiniWeb跟本不可以取用他們的內容。
- 台灣也有一個類似的App,最後被blogger投訴,然後被下架。
- MiniWeb聲稱他們的頻道內容是由用家提供的,可是在他們的iPhone或Android App都找不到用家可以自行提供內容的功能,而且該項功能在他們的App或網站內也沒有被提及。
- 就算MiniWeb是家StartUp,也不代表他們可以做賊。
- 完全不明白為什麼香港科技大學可以容許這些侵權的程式在報紙上作主打。
- 不要談技術,不要用技術去合法化地蓋過侵權的事實。這根本就不是技術的問題,不要在轉移視線。偷换概念是行不通的。
至於MiniWeb創辦人與網友就技術的激辯,為免不清楚技術問題而有錯漏就不作點列,但總的而言對方都是試圖以技術來蓋過自己沒有取得許可就隨意取用別人網站內容的事實。
今日侵權不行動 他朝君體也相同
看到這兒你可能會說,又不是你自己的blog被侵權,干卿底事?那麼我會問雙非孕婦來港產子又為什麼要擔心?有許多事情如果今日不爭這地,他朝出事的可就能是自己。如果你認同MiniWeb侵犯版權這個事實的話,我希望你能:
1. 幫忙將此文章及Facebook訊息傳送予有關機構,包括科技大學、政府機構、報館、被侵權的blogger及所有於MiniWeb事件中有可能被侵權的公司或個人。
2. 歡迎全面轉貼此文章到你的Blog、Facebook、Twitter、Weibo及其他Social Media工具以作廣傳。
3. 假如你是版權持有人,請你作出相應的行動,要求MiniWeb取消擷取,及刪除所有已保留於其伺服器的內容,甚或是採取相應的法律行動,例如要求分享該程式所得的收益,以補償你的損失。
4. 基於MiniWeb大部份內容為侵權內容,假如你有付費於3HK使用MiniWeb,你有權要求退款。
5. 假如你有保留任何MiniWeb的實體或網站宣傳單張和截圖,請繼續保留以便提供予有需要人士進行控訴。
6. 誠邀香港的StartUp社群代表就此事進行發言、商討及公開評論以正歪風。
如有任何問題或意見,請於 1. 此文章底下、2. 原Facebook討論連結、3. Daisy’s Digital Anthology Facebook Page內留言。所有交待請公開處理,本人一概不會接受任何「私了」的行為。
我是PCM電腦廣場編輯, 對此事相當有興趣, 未知能否引用你及你朋友在Facebook內的觀點放在本刊中, 以探討與版權有關事宜?
@yhtang 可以,最好廣傳!
鄧生,nice to meet you XD
Daisy我支持你!!
@夢 唔係支持我,係支持所有被侵權嘅朋友
我初時也有點一頭霧水,但透過你這篇詳細的解釋,我也開始有點火了,先多謝,已廣傳。
@Rudi 感謝大哥出馬
其實miniweb已經唔係第一個app咁做~
http://www.washingtonpost.com/blogs/post-tech/post/media-companies-say-e-reader-application-zite-takes-content-without-permission/2011/03/30/AFmq5T6B_blog.html
@ricky 所以咪出事囉
更正:我支持你呢次肯站出來!也支持所有被侵權嘅朋友討回公道!
Mini web 係提供丨一個訊息分享平台,啲channels都係users upload嘅,同YouTube 一様,都嘸係mini web 侵權。
@Richard 我就係等緊你哩啲Richard黎:
1. user upload?麻煩你去睇吓佢個website(當然,以依傢嘅處理手法,問佢版權佢就只懂得刪野或改野去避,經已偷天換日改咗都唔出奇)同埋個app(以Android 3.0.111225為準),有邊一個功能係可以俾user upload自己嘅channel上去?請你搵俾我睇。
2. 就算俾你夾硬話係user upload,咁hosting哩個服務嘅嘅機構係唔需要負責任傢?你試吓去uwants/discuss BT啦,要告起上黎,服務供應商亦一樣要負責任。
3. 基於點2,就算係user upload(其實依家個技術跟本唔係叫做user upload咁簡單,但係你要夾硬用user upload一個咁嘅詞語想cover件事,我就跟番你嘅思路),hosting供應商亦無權去擁有及分發俾其他人。
4. 係一個訊息分享平台就可以無條件咁去分享各家傳媒及blogger嘅版權嘅物品?只因為所有野都係由一啲prove唔到嘅所謂user upload上黎?請你囉哩個說法去任何一個律師度,我相信你俾幾多錢佢都唔會同你打哩件官司。
樓上打手richard究竟有無睇過呢篇文?諗住將責任推到user度?哈哈
E E E?? 對住Daisy 姐同我地都係出五毛??? 有新意有新意~~~
http://blog.miniweb.hk/post/16042428216
由於 http://blog.miniweb.hk/post/16042428216 並不容許留言,以下為針對MiniWeb「致內容作者的一封公開信」所發表的聲明的回應:
1. YouTube、Pinterest所有分享的用戶全部有名有姓有個人戶口,但反觀MiniWeb?只用一句「uploaded by user」了事,事實上於程式內加句「upload by user」是非常容易的事,究竟真的有那麼多user,還是MiniWeb團隊本身就是那些用戶?天曉得!
2. 任何伺服器管有侵權物品有可能已屬違法,以uploaded by user為名只是用來賴在用戶身上的方法。以uwants/discuss為例,所有文責除了管理員以外,上載/撰寫者亦要自負刑責。但MiniWeb以「不記名」的方式去賴在一個叫「user」的人身上,以藏有侵權物品而hosting/伺服器供應商都有責任的角度而言,MiniWeb不單止要負全責,更要「交人」,否則樣樣事情都賴在不知道是否存在於世上的user身上,而香港七百萬人都有可能是他們的user,跟本不成理。
3. 在技術層面方面,MiniWeb的網站版本(當然,以MiniWeb喜愛以刪除及更改等手段去蓋掩自身問題,經已偷天換日更改網站功能亦不足為奇)及App(以Android 3.0.111225,未暴露侵權事件前的版本為準),有哪一個功能可以讓「user」自行upload內容?跟本沒有,又如何由用戶自行提供?MiniWeb這樣無疑是自打咀把。
4. 基於點3,就算MiniWeb勉強說自己的內容是「uploaded by真正的user」,作為伺服器供應商,MiniWeb於收到侵權內容後跟本無權去擁有及分發予其他人。
5. 要由內容的作者或版權所有者自行下載、登記成為MiniWeb用戶然後舉證,就如要被姦者再一次被強姦然後才可舉證一樣,為什麼維權要由作者自行通知MiniWeb?而且MiniWeb帳戶登記程序沒有加入讓登記人不接受電子訊息的設定,有機會經已干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再者在帳戶登記條款內亦沒有清楚說明個人資料將被怎樣運用,或會否被分享予第三者(例如MiniWeb的合作伙伴),本人絕對有權懷疑MiniWeb經已干犯了若干條例。
事實上MiniWeb創辦人於Facebook上顧左右而言他的回應經已暴露了MiniWeb視版權如無物的想法,現在只是想用「頻道由其他用戶分享」以避刑責,但這樣是行不通的,因為於YouTube上分享的用戶全部是可以被追查或監管及回報,但MiniWeb完全沒有這些功能。想等用其他國際品牌來混肴視聽?只會更加丟人現眼,更有辱學者之名!本人衷心為香港科技大學培訓人材所作出的努力被MiniWeb「一Q清袋」而感到不值。
由於發現MiniWeb好像想把URL http://blog.miniweb.hk/post/16042428216 的內容毀屍滅跡,先將內容立此存檔
January 18, 2012
致內容作者的一封公開信
MiniWeb由一群熱愛科技的研究學者開發,設立以來一貫的目標、宗旨在於提供一個快速方便和節省網絡流量的個性化網絡資訊閱讀共享的平台,幫助用戶省錢省時間。用戶通過MiniWeb工具來為他們感興趣的網絡資訊創建、分享頻道以及訂閱其他用戶分享的頻道,操作方式與YouTube、Pinterest等信息共享平台是一致的。
感謝有關人士的提醒,如果您是有關內容的作者或版權所有者,並且覺得有關內容出現在MiniWeb上侵犯了您的權利,請盡快與我們聯繫。同時我們也加大了審查力度,刪除了一些有爭議的內容。我們無意以任何方式侵犯任何人士的版權。
目前,3G頻寬資源已經開始出現嚴重緊缺。我們真誠希望能夠和各個內容網站進行雙贏合作,為移動互聯網的長遠發展以及你們的讀者利益著想,給讀者帶來一個更方便快捷省錢的瀏覽體驗,節約寶貴的3G網絡資源。
Best regards,
WebNova Team
有網友經已將事件描述並輯錄成英文,各位關注版權的朋友請廣傳
Respecting Copyright, Or The Lack Of
http://rogerschat.posterous.com/respecting-copyright-or-the-lack-of
Richard應係打手,我地係真人明買明賣係度留言… 但佢既字眼好怪
@tsuishui 你search吓佢啲seeding,用嘅係差唔多字眼
陳本峰 98年入讀中國科技大學電子信息工程課程,當時校內的電腦書過時,書局有一本很有的用書,但售 96元人民幣,「是我半個月的生活費,買不起」,於是每日跑到書店抄寫,「有 960頁,兩個月才抄完,筆記有一呎多厚。」 <— 大學開始晤識版權。。
@Cynthia 由細抄到大,健康又愉快?
諗諗下你講得好有道理….AGREE 推爆佢